從市民政局獲悉,本市采取多項措施確保困難群體的生活質量,近30萬城鄉困難群眾實現應保盡保。
據介紹,近年來本市社會救助標準持續增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48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280元。目前,本市城市低保對象8.2萬戶、16萬人,當月人均補差326元;農村低保對象3.7萬戶、8.6萬人,當月人均補差170元;農村五保對象1.3萬人,供養標準為每人每年5060元。
同時,本市還實施特困救助,對月人均收入高于城鄉低保標準但低于城鄉低保標準130%的重病重殘、單親等特殊困難家庭給予特困救助金。特困救助標準按城鄉低保標準的30%確定。目前本市享受城市特困救助待遇的0.9萬戶、1.9萬人;享受農村特困救助待遇的0.4萬戶、1萬人。
本市還堅持分類救助,對重病重殘、單親等家庭在申請低保等救助待遇時給予低保標準50%-150%的收入抵扣。同時,對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三無”人員、孤兒、義務教育階段在學學生、60周歲以上老年人分別按照低保標準的10%-200%上浮救助標準。
此外,本市豐富救助措施多方保障困難群眾生活需求。如實施供熱費用減免,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無”人員的供熱費用給予全額補貼,對城市集中供熱低保家庭按比例給予定額采暖費補貼;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補助聯動機制,根據“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的上漲幅度為困難群眾發放物價補貼;建立困難群眾年終一次性補貼制度,目前城市每人800元,農村每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