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別準媽媽在后臺咨詢,反映其不能在醫院實時結算生育保險醫療費用。
那么,什么情況下不能在醫院實時結算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呢?小編整理了一下,常見有以下幾種情況:
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參保人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十二個月的
政策規定,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一年的職工方可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手續,否則,則不能辦理就醫確認手續,必須待參保滿一年后再報銷生育報銷醫療費用。
二、用人單位上月未為參保人繳納生育保險費的
參保職工從用人單位按規定依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次月起,可按規定享受發生的生育保險待遇。若用人單位未依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從補足應當繳納的生育保險費、滯納金后,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新發生的費用、新發生的費用指補繳次月起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三、參保人未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手續的
參保人未辦理就醫確認手續的,或未在所辦理就醫確認手續的醫療機構(包括市外醫療機構)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不能實時結算生育醫療費用。
四、職工未就業配偶不能辦理
職工未就業配偶住院生育或終止妊娠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支付。生育或終止妊娠后次月起的2個月內(參保職工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的,待其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后次月起的2個月內)辦理生育醫療費用報銷。
溫馨提醒
1、以上四種情況都需準媽媽先自行墊付相關費用,待符合相關條件后,持相關資料到屬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零星報銷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2、生育保險參保費用由用人單位全額承擔,參保人不需繳費,建議各位準媽媽核實自己的參保情況后再辦理就醫確認手續。
3、領取失業金期間的職工和退休職工也可以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手續并實時結算生育保險醫療費用。
生育保險醫療費用不能實時結算?答案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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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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