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金又叫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參保單位按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的1%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個人參保繳費的按本人繳費工資的1%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與養老保險費一并征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分帳管理。企業無論有無女職工,均要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女職工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是國家針對女性生育特點,通過國家強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為懷孕和分娩的職業婦女及時提供經濟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貼、生育醫療待遇兩項。
生育津貼發放標準:
注:生育保險津貼:生完小孩五個月內辦理,分別由女職工,男配偶所在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一)、女職工
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2、生育醫療費
(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后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補貼。
(二)男職工
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
工資計發。
男配偶假期工資 = 當月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 (天)× 10 (天)。
三、其它
• 經核定的生育津貼、男配偶假期工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到單位,由單位管理和發
放。用人單位要依據相關文件的相關規定支付給職工本人。
• 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一次性補貼,用人單位要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的標準支付給產婦。
經核定的生育津貼、男配偶假期工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到單位,由單位管理和發放。用人單位要依據《廣州市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廣州市實施 < 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 > 辦法》等文件的相關規定支付給職工本人。職工按規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標準的,由用人單位按職工的實際支付,若職工本人平均工資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發;職工按規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用人單位自行解決。
四、生育就醫手續確認
女職工在懷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產、產檢、生育等生育保險各項待遇時,從年月日起,由用人單位到廣州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就醫手續確認及申報定點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