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我市今年初下發《關于調整社會保險補貼等補貼標準的通知》,調整社會保險補貼等標準。《通知》明確,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每人每月補貼500元。
根據《通知》,自今年1月起,我市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創辦企業的高校畢業生本人)、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從每人每月35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幅度達42.8%。其中養老保險補貼310元、失業保險補貼6元、工傷保險補貼14元、醫療保險補貼(含綜合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補貼)170元,崗位補貼標準按原規定每人每月400元執行。
據我市相關政策,用人單位當年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含一年,下同)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含生育,下同)、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實際吸納人數申領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對初次發放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可延長至退休)。
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高校畢業生本人),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實際招用人數申領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小微型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實際吸納人數申領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
原已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含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滿3年的人員不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勞務派遣單位招用的勞務派遣員工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
據了解,就業困難人員是指本市戶籍的女性40~50周歲和男性50~60周歲的失業登記人員、殘疾失業登記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業登記人員等城鄉居民群體;高校畢業生是指全國戶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5年內人員,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全國戶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1年內人員(參加“三支一扶”、“村官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申請補貼時,以考核合格時間作為畢業時間)。
惠州:小微企業招應屆生社保補貼提至500元
來源:百度新聞
作者:admin
時間: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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