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全租賃 由派遣公司承擔一整套員工租賃服務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選拔、培訓、績效評價、報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 轉移租賃 有人才租賃需要的用人單位自行招募、選拔、培訓人員,再由派遣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負責員工的報酬、福利、績效評估、處理勞動糾紛等事務。
3. 減員租賃 用人單位對自行招募或者已雇傭的員工,將其雇主身份轉移至派遣公司。用人單位支付派遣公司員工租賃費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資金、福利、各類社保基金以及承擔所有雇主應承擔的社會和法律責任。其目的是減少企業固定員工,增強企業面對風險時候的組織應變能力和人力資源的彈性。
4. 試用租賃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將新員工轉至派遣公司,然后以租賃的形式試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單位在準確選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選拔和測試時產生的誤差風險,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