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用工單位上班,卻不在用工單位領工資,這種新型的勞動關系現在頗受歡迎,把它叫做勞動事務代理
為了處置公司用工二元化布局中易呈現的勞資糾紛問題,上一年11月起,順德區勞動事務代理中間開端試行一種勞動事務代理——公司用人向區勞動事務代理中間提出需求,由勞動事務代理中間署理向社會招聘。職工為公司作業后,改由勞動事務代理中間發給薪酬。勞動事務代理中間辦理職工,并需求公司為職工交納有關社保費用,按規則給予各項待遇。
這種準則實施后,因為勞動事務代理中間擔任辦理職工,替用工單位承當了必定的危險和職責,降低了公司使用人力資源的本錢和危險;公司與違規勞務人員免除勞作聯系等后期作業均由勞動事務代理中間處置,又處置了用工單位人員的出口問題,因此廣受公司歡送。在職工方面,如遇公司違背勞作法或發生勞資糾紛時,有勞作部分代為處置,使本人的合法權益愈加有了包管,也對此深表歡送。
順德區勞動事務代理中間從上一年起與有些公司協作試點,一開端一些公司對此頗有置疑。某公司剛開端只贊同別離8名至10名職工試一試,顛末一兩個月后感到十分滿足,之后將一個部分悉數交給區勞務中間辦理。有的公司實驗后還自動將一切部分職工的勞務聯系悉數轉交給中間辦理。大良某金融網點擔任代收公安、交警部分的有關費用,因為交錢的人太多,作業人員接連作業幾個小時門口仍是排長隊,想招人又怕職工不了解。顛末勞動事務代理中間勞務署理后,有效地處置了人手嚴重的問題。據該中間對參加試點的7家金融、電訊、外資公司查詢顯現,7家公司對實施勞動事務代理均表明十分滿足,職作業業盡力,很好辦理。中間對所辦理的130多名職工進行查詢,職工們也反映因為公司的許諾悉數實現,本人干起活來也獨特賣力。